平衡力的定義
幾個力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如果這個物體仍然或變成處于 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者是合力為零則這幾個力的作用合力為零,我們就說這幾個力平衡。
一個物體對另一個物體施作用力的同時,一個物體也受到另一個物體的反作用力。
一個物體受到兩個力的作用,保持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這兩個力是一對平衡力,叫二力平衡。
擴展資料
一對平衡力與"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的共同的特點:
二力都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條直線上。也正因為這一點學生常常混淆這兩個概念。
它們的區別又是很明顯的:
首先提出兩個概念的本質問題不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描述的是兩個物體間作用的規律,A對B有力的作用,B對A必定也有力的作用;二力平衡描述的是物體在二力作用下處在平衡狀態的二力特點。
其次,作用力與反作用力二力的性質相同,要么都是引力,要么都是彈力,要么都是摩擦力等等;而二力平衡則不然,只要二力滿足作用在同一物體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條直線,就是平衡力,不管二力的性質如何。
再次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具有同時性,同時產生,同時變化,同時消失;二力平衡不具有這一特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平衡力
平衡力:作用在同一點上的、矢量和為0的幾個力,是一組平衡力。
說得簡單一些,對于兩個力,如果他們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物體上,那么這兩個力就是一對平衡力。初中只考察一對平衡力的情形。
一對平衡力總是作用在同一物體、同一直線上!
如果物體只受到平衡力的作用,那么它將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的運動狀態。
加深一點,如果作用在同一個物體上的三個力的合力為0,那么這三個力是一組平衡力……以此類推,可以得出四個和四個以上力的情形。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當一個物體A對另一個物體B施加力的作用時,物體A本身同時一定也受到一個B施加的力。如果將A物體施加的力稱為作用力,則A受到的力稱為反作用力。
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直線上,且總是同時產生、增大、減小或消失。
作用力與反作用力總是分別作用在不同的物體上!
平衡力的定義:一個物體在二個力的作用時,如果保持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我們就說這二個力平衡
用初三的知識可表現為:一個物體在二個力的作用時,如果這二個力的合力為零,這二個力為二力平衡。
二力平衡的條件是:作用在一個物體上的兩個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一條直線上。
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他們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也在一條直線上,但分別作用在二個不同物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