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念到一個風趣的題目:當一只狗背我撲去,我把它踢開,屬于合理防守照樣緊要躲險?小我私家看法供人人參考議論:第一種狀況,狗的仆人支使狗咬人。那個時刻屬于合理防守,狗那個時刻只是一個東西。防守狗仆人的造孽損害者,屬于合理防守。第兩種狀況,狗的仆人不管好狗,狗正在出人看的時刻襲擊人。這時候候回擊也屬于合理防守。此時狗釀成的造孽損害,是狗仆人疏于治理(實在是沒有做為)釀成的。針對狗仆人沒有做為釀成的造孽損害停止防守,屬于合理防守。第三種狀況,飄流狗攻擊人,屬于突收事宜(能夠以為傷害去自信做作,沒有存正在合法損害者)。但不管是侵占照樣緊要躲險,皆申明人的命比狗的命貴很多。不外似乎照樣存正在防守過當的題目。好比一只小奶狗跑過去間接走已往.沒有是防守過當嗎?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