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經常能看到在自己的耕田里建養殖場,由于現在農民種地不賺錢,糧價更是跌得厲害,很多農民就選擇在自家地田里建一個小型的養殖場,以保證能夠賺更多的錢。但是這種做法政府會同意嗎?
政府會同意的,需要先提出申請,得到國土部門許可就行。根據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全國土地分類》和《關于養殖占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規定: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應當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只要不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破壞耕種植條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于養殖業。
在自家地里建養殖場政府一般會同意,因為根據國土資源部制定的相關規定這樣的行為是允許的,但是要提出申請,得到國土部門許可之后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