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本來就是六畜之一,也就是畜牲(這里的畜牲一詞,并不是用來辱罵或者貶義的那個“畜牲”,而是指“獸類”),這是它的本質——與人不同的獸類動物。
有些人養狗,把狗當寵物,在這里,狗的作用是狗主的玩伴。
有些人養狗,訓練狗,把狗當工具,導盲、搜救、緝毒等,在這里狗的作用是服務于人的工具。
所以說,狗一出生就是畜牲,這是它的基因決定的。
狗也可以是寵物,也可以是工具,這是它的作用賦予的。
二者并不矛盾。
提問的問題不應該用“還”這樣詞,強迫別人把“畜牲”與“寵物”二選一。
應該說,狗是人們拿來當寵物或者工具或者其他用途的畜牲。
另外,針對某些人張口閉口“歐美發達國家禁止吃狗肉”的謠言,打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