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遛狗不牽繩違法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屆時,遛狗不拴繩、不佩戴犬牌,將被視為違法行為。那么,南充市民對此項新規怎么看呢?養犬人士適應新法的現狀如何?
部分市民出門遛狗仍沒有牽繩的習慣
新規:遛狗不牽繩違法
據了解,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是為了加強對動物防疫活動的管理,預防、控制、凈化、消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制定的法規。
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從今年5月1日起,如果市民帶狗出門,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繩的話,不再是違規行為,而是違法行為。法規實施后,各地的養犬管理力度將會越來越緊,處罰也會越來越重。
走訪:遛狗不牽繩隨處可見
那么,南充市民外出遛狗有牽繩嗎?
4月25日上午9時許,記者在順慶區紅光路附近看到,一位中年婦女雙手提著塑料袋,一只小型泰迪犬緊跟在她的身后,沒有牽引繩的束縛,小狗在路上“自由自在”,偶爾隨意地抬腿撒尿,還時不時追隨著過路人的腳步蹭一蹭嗅一嗅。
隨后,記者來到濱江中路附近,此時已有市民趁著天氣舒適在悠閑地散步,一位老大爺領著兩只寵物狗在路上走著,同樣沒有為狗戴上牽引繩。
當天晚上8時許,記者在1227廣場跳舞的人群中,看到一只泰迪犬蹲在跳舞隊伍旁邊,沒有繩子牽著。路過的人有與狗戲逗玩耍的,也有帶著***的人繞道而行。
記者通過走訪城區部分道路、大型廣場、江畔河堤等市民遛狗比較集中的地方后發現,被主人帶出門的犬只中大多是博美、泰迪、貴賓這樣的小型犬,除此之外也有不少拉布拉多、哈士奇、金毛、薩摩耶這樣的大中型犬出現在散步的人群中,大部分有寵物犬的主人并沒有給犬只拴繩,任其在公共場所竄來竄去。
”
“一些養犬者想給愛犬更多的自由、活動范圍,這種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一定要看在什么場合。“栓牽引繩是對愛犬的負責,也是對人類的負責。定期打疫苗,更是預防愛犬患傳染病、犬只傳染給人的重要措施。”
采訪中,市民普遍認為,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養狗遛狗,是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的表現,把養狗文明與養狗安全落實到法律上,是社會文明的進步。
狗主出門遛狗不牽繩
在生活中,人們都喜歡飼養寵物,而狗類是大多數家庭的首選。一些家庭對于狗疼愛有加,狗主人走哪都會帶上自家狗,但有的狗主人不分場合“遛狗”,不僅影響市容,若在人多車多的公共場合不幸將狗撞傷,賠償問題引發的紛爭更是多又多。
事故現場
事發時,一位駕駛電動車男子通過人行道過馬路時,泰迪犬突然從一旁竄出導致司機來不及反應便把泰迪犬頭部撞傷,泰迪犬頭部當場出血,而電動車司機將狗撞傷后,回過頭看了一眼便“揚長而去”,隨后在一旁交警幫助下,狗主人將電動車駕駛員找回。
交警將車主找回
據知情人士透露,電動車駕駛員撞傷流浪狗后,駕駛員認為事故發生主要責任是狗主人出門遛狗不牽狗繩,才導致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后,電動車駕駛員認為狗沒牽繩誤認為是流浪狗所以才駕車離開。狗主人認為駕駛員推卸責任,當場向駕駛人員提出需要賠償泰迪犬醫療費用。若泰迪犬不幸身亡駕駛員必須賠償3000元,若狗沒死需要賠償醫療費用1500元。經現場對狗確認,泰迪犬只是腦部出血并無生命危險,電動車駕駛員當場支付給狗主人1500元用于小狗后續醫療費用。
事故現場
對于此事,現場交警給出意見。電動車駕駛員不遵守交規等待紅綠燈過路口,而是從非機動車道開到人行道上過路口導致發生慘劇。而狗主人因帶狗出門不牽狗繩導致事故發生,而城市養狗規定為防止意外發生帶狗出門必須牽狗繩,倆人都有犯有一定錯誤才是事故發生的關鍵。而電動車駕駛員賠款1500元給狗主人正是倆人私下協商的結果。
交警話語
養狗人不守規矩在要道上遛狗,駕乘人員不幸將狗撞傷卻要負全責,為狗主人行為買單,這無異于狗主人借狗“碰瓷”,對于駕乘人員太不公平,完完全全就是在鼓勵市民不牽狗繩外出遛狗。
事故現場
從此次事故中,可以給不少人一種提醒。在外行車時“寧讓三分,不爭一秒”,開車時刻注意安全,對于突發事故要有相應應急措施。自家狗因不守規矩遛狗發生意外時,狗主人又化身受害者博取同情,趁機“敲詐勒索”他人,這樣的行為只會遭人痛恨,這也是當今愛狗人士不斷遭人貶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寵物狗
最后,對于泰迪犬被撞傷,狗主人要求賠償1500元醫療費用大家怎么看?歡迎表達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