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牽引繩的佩戴小技巧
有的狗狗主人會反映自己的狗狗不愿佩戴狗狗牽引繩,有的狗狗在佩戴的過程中就會表現出不配合,有的狗狗為其帶上后就不肯走路。
狗狗
一些狗狗之所以不肯佩戴牽引繩是因為緊張以及不習慣。平時都是輕裝上陣,突然要讓它們戴上這些東西肯定會有些不習慣。所以在佩戴之前要先安撫狗狗,讓它們穩定情緒,然后再幫它們戴上。剛戴好的時候狗狗可能會因為不習慣,總是去啃咬拉扯牽引繩,這是正常情況。等到它們習慣之后,這樣的問題就會慢慢地得到改善。
牽引繩最好在門前佩戴,這樣狗狗就知道現在要出去玩耍了。如果它們硬是不配合,那么就轉身走回去,把牽引繩放桌上,然后不要理睬狗狗。即便是纏著我們吵鬧也不要理會,過個幾分鐘左右,再次嘗試,不愿意的話繼續重復這個過程。如果狗狗變得配合了,可以一邊佩戴,一邊撫摸稱贊它們說:“乖”,直到完全佩戴好。
這樣的訓練可能要重復幾次,便于加深狗狗印象。不過如果狗狗很聰明,一會就理解了我們的用意了,那么就不必再去刻意忽略它們了。
狗狗不肯用牽引繩怎么辦
牽引繩
養狗狗的主人都知道狗狗對人的依賴程度很高,如果主人要帶狗狗出去玩,它們不知道有多高興。但是要被套上項圈和牽引繩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甚至有的狗狗第一次套上項圈和牽引繩拼命抗拒或者直接不動了。所以要讓狗狗習慣項圈牽引繩要從小開始。在狗狗剛打齊所有疫苗之后,也就是4、5個月大小的時候就可以開始讓它們接觸并習慣牽引繩和項圈了。在選擇項圈和牽引繩的材質上,我們可以首先選擇舒適度較高的尼龍材質,松緊度也要調節好,以可以塞進一根手指又不能直接脫下為宜。在這種情況下,小狗可能一個上午就會習慣脖子上的新東西了。當習慣項圈之后,就可以系好牽引繩把狗狗先帶出去在較為空曠的地方訓練狗狗。在系好牽引繩的情況下放下它,走到2米以外,讓它過來。然后就可以采取牽狗向前走動的方式,在狗狗能夠跟上的速度內,慢慢往前走,如果狗狗的表現不錯,可中途再適當地給予獎勵。訓練時間控制在十分鐘以內,每日可重復兩次,連續幾天狗狗就不會再對牽引繩有抗拒了。
遛狗不牽繩、逗狗被咬傷
隨著人們對寵物情感寄托需求的增加,飼養寵物的家庭也越來越多。據《2019年中國寵物行業***》顯示,目前我國城鎮寵物犬貓數量達到9915萬只,比2018年增長766萬只。其中寵物犬數量為5503萬只,比2018年增長。與此同時,隨著犬只飼養數量的增加,因犬只引發的糾紛也逐漸增多。如何有效避免因養犬引發糾紛,盡量讓寵物犬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麻煩?突然,哈士奇咬住了泰迪,李某見狀趕緊上前想抱走泰迪,自己也不慎被哈士奇咬傷胳膊,雙方隨即報警。49元。59萬元。究竟是哈士奇太過兇殘,還是泰迪主動惹事,雙方爭執不下,李某將何某起訴至***。原告李某攜帶泰迪犬外出時符合相關規定,被告何某攜帶哈士奇外出時未拴繩。此外,哈士奇屬中型犬,被告本應承擔更高的注意義務。最終,***判決由何某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但如果不按照相應的規定規范養犬,甚至違反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會提高犬類致人損害或者發生糾紛的風險,相應地,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該承擔自己管理不善的行為所帶來的損害后果。“比如寵物犬大聲吠叫、奔跑、突然躥到受害人身邊,做出預備攻擊動作或表現出一定的攻擊性行為,很容易導致受害人受到驚嚇,產生心理恐懼,進而導致摔倒受傷等意外發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任杰告訴記者。朱某在接小孩的路上,就因遇到大型犬受到驚嚇,造成身體損害。原來,朱某在接小孩的路上,遇到吳某家的松獅犬突然向其撲來。朱某受到驚嚇,躲閃不及,在后退過程中摔倒造成手骨骨折。事后雙方報警,但未就賠償事項達成一致。吳某認為自己家的犬只性情溫順,在事發時與朱某也有一定的距離,不存在過錯。隨后朱某訴至***要求吳某承擔賠償責任。犬只致人損害的方式具有多樣性,并非只有與人身體有直接接觸的撕咬、抓撓等行為,犬只靠近陌生人進行吠、嗅等行為亦完全可能引起他人恐慌進而發生身心損害的后果。張某就因主動挑釁,結果受到寵物犬攻擊。原來,齊某家中因有新生兒和老人,故將自家犬只拴在門口飼養。一日,鄰居張某路過時被齊某飼養的犬只咬傷,遂報警要求齊某賠償。齊某認為自家犬只性情溫順,是張某的過激舉動導致了事故發生。根據民警調出的監控記錄顯示,張某第一次經過狗身邊時,狗并沒有動作,隨后張某折返將手中類似可樂罐的物體向狗擲去,并反復踢踹狗四次,第五次時狗猛撲咬住張某的腿,導致張某受傷。在觀看監控記錄后,二人協商未果,張某起訴至***。如果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不能***證據充分證明其主張,需要承擔不利后果。齊某將犬只圈養在自家私人區域內并束有狗繩,已盡到了相應的防范義務,張某主動挑釁,數次踹狗,已超出正常逗狗范疇。張某明知有遭受該寵物犬咬傷的風險,卻依然冒險行事,損害是其故意造成的,原告張某應自行承擔相應損失。最終,***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后來,宋某因擔心疫苗會對胎兒有不利影響,在醫生建議下進行了無創DNA檢查。因雙方就費用問題存在分歧,宋某將劉某訴至***,稱劉某不按規定養犬導致本次事故發生,要求劉某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后續的醫療費用。劉某認為自己在事發時已經道歉,并陪同宋某就醫和墊付了相關費用,也給予了宋某一定的補償金,不應該繼續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不認可宋某進行無創DNA檢查所產生的費用。西城區***經審理認為,劉某未拴住其寵物狗,也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導致宋某被狗抓傷,對此劉某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劉某同意賠償原告接種狂犬疫苗的醫療費,***予以認可。后宋某在醫生的建議下進行無創DNA檢查以排除心理恐慌,該費用的發生有其合理性,因此***對此費用予以支持。宋某主張的交通費、誤工費均與本糾紛具有關聯性,且金額在合理范圍內,***均予以支持。最常見的包括人身傷害涉及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等,除此之外,還有損害行為導致的財產損失、精神損害賠償等。第二,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情況時有出現,但寵物犬飼養人或管理人舉證存在一定困難;針對這一情況,西城區***法官建議,寵物犬飼養人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約束自身行為。對于飼養寵物犬的人士,務必要熟悉并認真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同時,飼養人還需要按照要求按時年檢,并給寵物犬注射狂犬疫苗。”西城區***通過案件審理發現,比起圈養的寵物犬,一般情況下流浪狗更加具有野性和攻擊性,可能造成的損害后果也更大。社會公眾尤其是兒童的監護人,要注意保護好***,盡量遠離可能侵害自身安全的動物。如果遇到傷害,也切不可像極端事例中一樣使用暴力或投毒等危險方式進行“報復”,那不僅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更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甚至涉及刑事犯罪。(原題為《愛犬“惹禍”誰來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