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試驗方法是什么
試驗方式
交叉配血試驗有多種方式,如鹽水法、膠體介質配血法、抗球蛋白法、聚凝胺法等。
膠體介質配血法
1、首先準備好受血者和獻血者的血樣。
2、配好用受血者血清配成的2%的紅細胞懸液;用獻血者血清配成的2%紅細胞懸液。
3、主側加受血者血清0.5ml,獻血者血清配成的2%紅細胞懸液0.25ml。
4、次側加獻血者血清0.5ml,受血者血清配成的2%的紅細胞懸液0.25ml。
5、37度水浴箱孵育1小時,后觀察有無凝集或溶血。
微柱凝膠試驗
微柱凝膠試驗(Microtubes Gel Test,MGT)是20世紀90年代先后進入國內實驗室并用于交叉配血的新方法。在一些先進國家已成為常規的紅細胞血型血清學檢測技術。而凝聚胺用于不完全抗體的測定與鑒定以及交叉配血等血清學試驗也已在國內迅速推廣使用。該方法簡便、時間短、結果明顯。
材料和試劑
診斷用人血型抗A血清、診斷用人血型抗B血清(常在血清中加入不同顏色的染料以示區別,如A型紅色,B型藍色)、生理鹽水、供血者血清、受血者血清、供血者的2%紅細胞懸液、受血者的2%紅細胞懸液。
器具
凹玻片或載玻片、小試管、尖嘴滴管、無菌刺血針、牙簽、酒精棉球、無菌干棉球、試管架、顯微鏡、記號筆等。
過程
取小試管2支,分別標明1、2;
搖勻,3000rpm離心2~3min;
結果觀察
先觀察上清液的顏色,然后再輕搖試管觀察有無紅細胞凝集現象發生;
結果判定:如試管內紅細胞呈均勻混濁無顆粒出現即無凝集,上清液呈正常血清狀顏色為交叉配血試驗相合。如上清液呈紅色即有溶血現象,紅細胞成塊即為凝集現象,為交叉配血試驗不相合
輸血主要是輸血細胞,使受血者增強輸氧能力
1、輸血者血清與受血者血細胞(次要):因為輸血者血清中對受血者血細胞的抗體可以因為受血者的血液量大而被稀釋,如O型血輸給A型血
2、輸血者血細胞與受血者血清(主要):因為受血者血清中有對輸血者血細胞的抗體,而輸血時主要是給受血者輸輸血者的血細胞,如果這些血細胞和受血者的抗體反應,會發生凝集,達不到輸血目的,反而危及受血者生命
交叉配血實驗,主測是指什么,次側是指什么
交叉配血試驗包括主試驗和副試驗兩種。前者用受血者血清與供血者紅細胞懸液作試驗以發現受血者血清中是否含有與供血者紅細胞反應的抗體。又稱直接配合或主側配合;后者則用供血者血清與受血者紅細胞作試驗以發現供血者血清中是否有不合抗體,又稱間接配合。
交叉配血試驗的意義?
測定輸血的相容性,在血型鑒定的基礎上,通過交叉配血試驗進一步證實受血者和供血者之間不存在血型不合的抗原-抗體反應,以保證受血者的輸血安全。交叉配血的兩側均無凝集反應,為配血相合,可以輸血。
主側出現凝集反應,為配血不合,不能輸血,主側無凝集反應,次側出現凝集反應,為配血基本相合,在緊急情況下才可輸血,但要特別慎重,不可輸得太快、太多,并密切觀察有無輸血反應。
擴展資料:
ABO血型的原理:
ABO血型系統中,根據紅細胞膜上含有的凝集原類型將血液分為4型,只含有A凝集原的稱為A型,只含有B凝集原的稱為B型,同時含有A、B凝集原的稱為AB型,而O型血既無A凝集原,也無B凝集原。
不同血型之間除含有不同的凝集原外,還含有與凝集原不同的凝集素,如:A型血中只含有抗B凝集素,B型血中只含有抗A凝集素,AB型血中無抗A、抗B凝集素,O型血中則同時含有抗A、抗B凝集素。
這樣的結果是,保證了同種血液之間的輸注不會引起溶血反應,當不同血型之間輸注時,就會引起相應的溶血反應,如A型血中含有A凝集原和抗B凝集素,B型血中含有B凝集原和抗A凝集素。
當B型血輸入A型血時,A凝集原和抗A凝集素反應,B凝集原和抗B凝集素之間就會發生強烈的溶血反應,嚴重者就會引起死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叉配血試驗
臨床意義
交叉配血試驗是確定可否進行輸血的重要的依據,觀察有無凝集反應,兩側均不凝集的可輸血。若獻血人的紅細胞與受血人的血清(稱:主側)發生凝集應禁止輸血;主側 不凝集,獻血人血清與受血者紅細胞(稱:次測)凝集,必要時可少量、慢速的輸血。
交叉配血不能只進行鹽水介質交叉配血,在條件差的實驗室也應該進行膠體介質配血,以盡量消除不完全抗體存在的危害,減少輸血引起的反應。
手工凝聚胺交叉配血操作簡單,敏感性強,是醫院理想的交叉配血法。
將獻血人的紅細胞和血清分別與受血人的血清和紅細胞混合,觀察有無凝集反應,這一試驗稱為交叉配血試驗。
交叉配血是確定能否輸血的重要依據,兩側均不凝集可輸血。若獻血人紅細胞與受血人血清(主側)發生凝集應禁止輸血;主側不凝集,次測(獻血人血清與受血者紅細胞)凝集,必要時可少量、慢速輸血。
先應考慮受血者和獻血者的ABO定型是否錯誤,必要時進行Rh血型鑒定及抗體篩檢。其次應注意有無特異性同種抗體,或者病人的血清在室溫、37℃或抗球蛋白血清中凝集所有的其他紅細胞,造成交叉配血的困難,應進一步做有關試驗進行鑒定。 受血者和獻血者的樣本,在每次輸血之后,在2~6℃保存3~7天,如果病人在輸血后數天內發生遲發性、溶血性輸血反應時,保存的病人和獻血者的血樣就可能要重做或追加試驗,必要時從發生溶血性輸血反應的病人重新采取血樣與輸血前病人血樣同時檢查以資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