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狗過馬路,被摩托車撞了,坐在摩托后座的人摔上了,我要負責嗎
首先,狗是人類的朋友,多數家庭都視為其為具有人格化的財產。受到損害難免心情難受,這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寵物仍然按照財產來對待,也就是說狗受到損害,仍然是按照財產來賠償,而不是按照人身損害賠償,但畢竟是要賠償的。
再次,這種案件屬于交通事故案件,就好像車輛壓壞他人物品一樣,交警部門應當處理,在處理時分清責任主次,然后分擔損失,承認責任!但現在警察會讓你們私了的,一是狗狗有沒有上牌的問題,二是主人出門溜狗需要拴繩的問題,所以這種問題一般都是在警察的面前私了
你屬于監管不到位,給他人造成一定損失,得負相應責任;但是你也可以舉證,例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是對方的責任較大(一般市內禁止摩托車行駛,駕駛人有沒有摩托車準駕證),再能夠出示證據證明你家狗的市場價值,這樣就可以到***起訴對方,讓對方賠償你家小狗(小狗被摩托車撞了,非死即傷,讓對方賠你狗的價錢和相應的看寵物醫生的費用及你個人的誤工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