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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狗價值-養狗的法律規定

訪客 2天前 寵物健康 7 0

關于狗的法律條例

***關于印發《城鄉社區建筑與環境和公共場所防控“非典”應急管理措施》的通知

***關于修訂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標準及有關考評驗收工作的通知

***關于加強商品房銷售、房改售房與物業管理銜接工作的通知

***關于印發《全國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及有關考評驗收工作的通知

等等一些條例你可以在中國***網上面搜到

養狗有什么法律規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你養的狗雖然不會咬到別人,但第八十四條規定,不能妨礙別人生活,亂咬亂叫,會影響別人的,最好采取措施,引起糾紛,恐怕你得負相應的責任。

養狗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家犬管理條例

一、為預防和消滅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潔,保證工作、生產、學習、生活和社會活動的正常進行,鞏固安定團結,特制訂本條例。

二、縣級以上城市及近郊區、新興工業區禁止養犬。生產(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須實施檢疫免疫。發現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殺,以保證安全。

三、各級人民***定期***獸醫站、衛生防疫站及有關部門,施行對犬免疫注射。凡工廠、倉庫及農村社員、外僑等私人養犬者,都必須接受對犬免疫注射。注射狂犬病疫苗后,進行登記、收費,發給“家犬免疫證”,并在犬身作統一標記。

四、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無標記犬),一律視為野犬,公安人員、民兵以及廣大群眾都有權捕殺,不負任何責任。

犬如傷人,追查犬主。犬主應負被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群眾出售狗皮時應交回“家犬免疫證”。

六、凡被犬咬致傷者,應及時送醫院治療;并由醫院向當地衛生防疫站申請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發生。其他家養哺乳動物被犬咬傷者,送獸醫站處理。野生哺乳動物被犬咬傷者,要立即捕殺。

七、如有違犯本條例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罰款,直至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八、各級省、市、自治區人民***可參照本條例制訂管理實施細則,認真執行。

拓展資料

《家犬管理條例》是為預防和消滅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潔,保證工作、生產、學習、生活和社會活動的正常進行,鞏固安定團結制定。由***、***、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于1980年11月18日發布,自1980年11月18日起施行。

針對養狗的法律主要有《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 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權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的致害責任: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動物的致害責任: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過錯導致的動物致害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四條 動物飼養人的行為規范: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擴展資料:

近年來,各地頻發惡狗咬人事件,為此,有專家表示:烈性犬傷人現象暴露法律短板,建議應當入刑。

其實,我國長期以來并不缺乏惡狗傷人入刑的思路與表述。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權責任法》及多次修改后的刑法,對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輕信能夠避免,造成受害人死亡嚴重后果的動物傷人事件中的飼養人,提出了必須承擔侵權或過失致人死亡刑事責任的要求。

但由于缺乏制度設計的相互銜接,尤其是沒有刑罰措施的相應跟進,所謂“追究刑事責任”不過是用來唬人的一句空話。

如果說制度管狗重在對惡狗咬人現象的防患未然,那么,追究飼養者的刑事責任就是對漠視制度者咎由自取的嚴厲問責。只有升級對惡狗咬人結果的處罰力度,才能倒逼飼養者毫無懈怠地加強管狗的過程監管。畢竟制度管狗不如法律管人。

應當立法明確養犬者對疏于管理造成他人或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并賦予公民獵殺烈性寵物的免責權。人們期待惡犬傷人入刑早日成為真正“狼來了”的司法現實。

養狗的法律規定

目前全國尚沒有為養狗立法,不少涉及養犬管理的條文規定散見于各法律法規中。如 《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從地方層面來看,我國當前各大中城市都已先后***相應的養犬管理法律規范。各地區結合本地實情制定了養犬管理的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

《侵權責任法》規定,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對于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關于養犬的法律條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養狗的法律規定有以下幾條: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如有法律問題點擊下方免費法律咨詢)

你好,很高興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就舉一個法條吧。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 第一百二十七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祝你天天好心情。

目前全國尚沒有為養狗立法,不少涉及養犬管理的條文規定散見于各法律法規中。如《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從地方層面來看,我國當前各大中城市都已先后***相應的養犬管理法律規范。各地區結合本地實情制定了養犬管理的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

《侵權責任法》規定,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對于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各地均有《養犬管理條例》

大同小異

以下提供上海市的部分條款供你參考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六條 養犬人應當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養犬登記

第十條 本市依法對飼養的犬只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犬只出生滿三個月的,養犬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將飼養的犬只送至獸醫主管部門指定地點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種,植入電子標識。

第十一條 本市實行養犬登記制度和年檢制度。飼養犬齡滿三個月的犬只,養犬人應當***養犬登記。

未經登記,不得飼養犬齡滿三個月的犬只。

本市應當采取措施,逐步實現犬只的狂犬病免疫接種與養犬登記、年檢在同一場所***。

第十二條 飼養犬只的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場所。

個人在城市化地區內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條。

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只。

第三章 養犬行為規范

第二十一條 養犬人飼養犬只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壞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不得***飼養的犬只。

第二十二條 養犬人攜帶犬只外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為犬只掛犬牌;

(二)為犬只束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兩米,在擁擠場合自覺收緊牽引帶;

(三)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的,避開高峰時間并主動避讓他人;

(五)單位飼養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診療等原因需要離開飼養場所的,將其裝入犬籠;

(六)即時清除犬只排泄的糞便。

第二十三條 禁止攜帶犬只進入辦公樓、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圖書館、文化娛樂場所、候車(機、船)室、餐飲場所、商場、賓館等場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前款以外其他場所的管理者可以決定其管理場所是否允許攜帶犬只進入。禁止犬只進入的,應當設置明顯的禁入標識。

攜帶犬只乘坐出租車的,應當征得出租車駕駛員的同意。

法律規定狗價值-養狗的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相關公約或者規約,劃定本居住區禁止犬只進入的公共區域。

盲人攜帶導盲犬的,不受本條規定的限制。

第二十四條 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養犬人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二十五條 養犬人不得驅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嚇、傷害他人。

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并先行支付醫療費用。

鼓勵養犬人投保犬只責任保險。

第二十六條 城市化地區的犬只生育幼犬的,養犬人應當在幼犬出生后三個月內,將超過限養數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其他個人、單位飼養或者送交犬只***。

第三十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通過居民會議、村民會議、業主大會,就本居住地區有關養犬管理事項制定公約或者規約,并***監督實施。養犬人應當遵守公約或者規約。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對犬齡滿三個月的犬只未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飼養未登記、年檢犬只的,由***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并督促養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登記、年檢。逾期仍不登記、年檢的,收容犬只。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個人飼養烈性犬只的,由***門收容犬只。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攜帶犬只進入禁止進入的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且不聽勸阻的,由***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由***門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養犬人放任犬只恐嚇他人的,由***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養犬人驅使犬只傷害他人的,由***門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冯仰妍破处门